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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觸兒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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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理接觸兒童的問題

Shang & Co.,我們明白,對於非監護父母或未與子女同住的父母,無論是在離婚前、離婚中還是離婚後,與子女有足夠的探視(訪問)時間是非常重要的。這不僅是為了確保父母的利益,更重要的是確保孩子的利益。兒童不應與另一位父母疏遠,因為這會對兒童的福祉產生不利影響,除非該父母對兒童的福利和安全構成危險。然後需要獲得針對此類父母的保護令和/或監督訪問。

在Shang & Co.,我們將孩子的最大利益和福祉放在首位,並與我們的客戶合作,實現均衡的共同養育時間表,以確保父母雙方都能履行父母的義務,孩子們能夠在一個良好的環境中成長。健康的環境。父母之間的離婚不應給孩子帶來任何負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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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觸兒童的權利不應僅限於父母,也應包括兒童的祖父母和其他親屬。任何父母不得疏遠其親屬的子女。父母之間的離婚並不意味著孩子和他們的親戚之間要斷絕關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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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Dato Chris & Dato Fi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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