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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託、遺囑、遺囑認證

繼任計劃與執行

尚律師事務所一直為繼任事宜提供諮詢,並參與了馬來西亞一些最具創新性和復雜性的案件。今天就給我們打電話,看看我們如何幫助您規劃您的遺產並寫下您的遺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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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遺囑前你應該知道的 10 件事

#1 你必須達到成年年齡
任何未滿成年的人所作的任何遺囑都是無效的。由於《1959 年遺囑法》沒有規定具體的成年年齡,因此應參考 1971 年《成年年齡法》,其中規定的成年年齡為 18 歲。因此,您只有在年滿 18 歲時才有資格寫遺囑。

遺產分配
無遺囑

知道許多人沒有遺囑或有效遺囑並不奇怪。如果一個人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死去,那麼他/她就被認為是無遺囑而死。不幸的是,死者將失去根據他/她的意願分配遺產的權利,因為 1958 年遺產分配法適用。如果某人死後留下遺囑來處置其財產,但其部分財產並未根據遺囑進行處置,則該未處置財產應按照上述法案規定的方式進行分配。

寫遺囑:離婚前和結婚後

寫遺囑的重要性永遠不會被削弱。遺囑允許您計劃、確定和選擇誰繼承您的資產,誰將作為您孩子的監護人,以及誰將被指定為您的遺囑執行人,以確保您的遺願以您希望的方式實現。

遺囑遺漏

如果您的配偶/父母去世並留下遺囑但將您排除在外,沒有為您提供任何規定,或者沒有為您提供任何合理的規定,您應該怎麼做?好消息是有追索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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